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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欲仁”、孟子“欲善”与荀子“欲情”--从当今西方伦理学“欲望论”观儒家“欲”论分殊

         

摘要

按照西方欲望所分,孔子论欲有主观欲望内涵,但是“从心所欲”却走向了客观欲望意蕴,细究起来,其欲论形成了“欲仁得仁”之混整结构,孔子没有那么明确的善恶抉择意味。重“尽心”“知性”的孟子,其论欲更倾向于客观的意蕴,因为良知良能诉诸“欲善”的道德意志。重“礼化”“化性”的荀子,其论欲基本上就是主观的内涵,人类共通之欲与恶相通,但通过外在礼的教化和认知心的向善功能而加以濡化。大致说来,孟子所论之欲乃是激发性欲望,因为这种客观欲望的确要为道德行动向善提供理由。荀子所论之欲乃是非激发性欲望,此类主观欲望导致了道德行动向恶而发,所以才是跟从理由的。孔子介于二者之间,或者说,孔子之欲,虽未超出无善无恶,但并没有明确善恶指向,这一多元可能性引发出孟、荀善与恶欲论的两种趋向:孟子是心善—性善—情善的“自上而下模式”,荀子则是情恶—性恶—心善的“自下而上”的模式。中国原典儒学的欲论,揭示出本土“情理结构”的智慧范式,它既超出了主客欲的二分法,又让情感主义与理性主义这对矛盾得以化解,从而为人类欲望此类根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返本开新的综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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