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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制宪与修宪历程

         

摘要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在调整社会生活中起着重大作用,同时社会生活及主要矛盾的不断变化,也要求宪法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这就需要通过制定宪法或修改宪法来保持宪法与社会生活的协调发展。一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称为"五四宪法")。这部宪法从起草到通过,历时8个月零12天。从1954年1月9日起,毛泽东领导的宪法起草小组在杭州重新起草,小组成员是胡乔木、陈伯达、田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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