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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摘要

为了完善增值税制度,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涉税事项的处理.本文主要对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及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著录项

  • 来源
    《商业会计》 |2010年第14期|49-50|共2页
  • 作者

    李传双;

  • 作者单位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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