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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生录取证明和户口迁移有新规

         

摘要

<正>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广东对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证明(录取通知书)及新生户口迁移手续等问题做出新的规定。从今年起,省外院校(含部、委属院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不再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招生院校根据省招办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册填写普通高校新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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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招生》 |2002年第6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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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学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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