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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医疗损害鉴定如何赢得更多话语权?

         

摘要

在医疗侵权纠纷处理实践中,多年来都存在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争.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后曾经出现废止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观点,2009年12月《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关于医疗损害的鉴定之争再度热门起来.医疗损害鉴定的核心是通过法定程序,由具备医疗损害鉴定资格的机构和人员对医疗损害案件争议中的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原因力的大小等要件进行确认,以明确医疗损害中的过错程度,为责任的分担提供法律依据.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实质并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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