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公民与法:审判版》 >银行门口蹲点 行窃终被判刑

银行门口蹲点 行窃终被判刑

         

摘要

8月4日.内乡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再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其所有的作案工具面包车一辆予以没收;责令其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缴剩余部分赃款人民币10000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