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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问题缺乏法律规制应予重视

         

摘要

灵宝市法院2014年以来共审理61起交通肇事罪案件,经调研发现,部分案件被告人是因为吸食毒品引发严重事故,应引起重视。原因分析:1.相关立法规定有待完善。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中领和使用规定》等规定中明确规定“毒驾”为禁止性行为,但相应的法律责任却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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