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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粗暴践踏公民私权

         

摘要

自主选择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是作为消费者的村民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借口"提倡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尧治河村委会出台规定限制村民消费,并对违反其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法的村民给予罚款处罚,是对公民私权的粗暴践踏。任何公民都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赋予的自主选择权,身在农村的村民也不例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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