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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检察由'派驻'转向'巡回'的可行性分析

         

摘要

当前我国检察机关对看守所的检察监督采用的是派驻检察室的形式,即由驻所检察室的检察官对看守所的日常监管进行全面监督。各地驻所检察室自建立以来,有效地保证了国家法律法规在监管工作和刑罚执行中的正确实施,促进了看守所依法严格执法,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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