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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实践:四直辖市例证

         

摘要

法治既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地方政府的法治实践既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国家治理的地方实践形式.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对党的十八大后四大直辖市的法治实践进行比较,探寻共同经验和各自的亮点,可为探索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法治路径提供启示: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应实现法治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应充分发挥智库功能,创新国家治理需要及时将地方经验法制化,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协同治理制度化,发挥媒体优势营造依法治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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