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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思维走向法治思维: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始终将扩大与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作为核心议题.然而,在政策思维的宰制下,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始终受到“文件治教”与“项目治教”两种治理机制的影响,高等教育治理的法治化水平相对较低.受政策思维的支配,高等教育治理在外部和内部分别产生了“混合型规制体制”以及师生个体的“权利危机”与高等学校的制度能力弱化等规制效应.与我国不同,法治发达国家与地区的高等教育治理实践,受到法治思维的全面影响.在大陆法系,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与国家监督对象之间合作伙伴关系的建构,成为大学法研究与实务的内在旨趣.在英美法系,高等教育机构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之间的外部法律关系以及高等教育机构与教师、学生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调整,构成高等教育法律研究与实务关注的基本议题.据此,两大法系都将规范与保障大学自治、构建高等教育治理(包括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的法治秩序作为其价值诉求与理想图景.从长远来看,中国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在于以法治思维取代政策思维,进而推动高等教育治理范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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