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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的临床体会

         

摘要

“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出自于《素问·至真要大论》;“论言治寒以热,治热以寒,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热者,寒之而热,有病寒者,热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复起奈何治?岐伯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素体阴虚,温病热症经久不愈或久泻伤阴,或用温燥药过多。不仅伤脾败胃,苦寒太过亦化燥伤阴,导致阴液亏损,不能制火,阳气相对偏盛,从而引起发热,此即《素问,逆调论》所指出的:“阴气少,而阳气胜,故热而烦满也。”“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意即用苦寒药治疗热证,而热不退,反见增重,这不是有余的热证,而是肾阴(真阴)不足的虚热,故治疗应滋阴补肾。因热病易致阴伤,逼津外泄而消烁阴津,是耗伤机体阴液,唐代王冰解释为:“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其意是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光火盛。迨至明代张景岳在《类经》中,作了较为全面而具体阐释,谓:“诸寒之而热者,谓以苦寒治热而热反增,非火之有余,乃真阴不足也,阴不足则阳有余而为热,故当取之于阴,谓不宜治火也,只补阴以配其阳,则阴气复而热自退矣”。从而进一步丰富而充实了内经的内容,直至目前在医疗实践中仍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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