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小姐”

         

摘要

<正> "小姐"作为一种称呼,在我国已有相当长的历史。旧时它曾作为对未婚女子的称呼。《说文解字》中说:"蜀人谓母曰姐。"故称未嫁者加"小"字。宋代,小姐被用来称乐户和妓女等地位低微的女性。例如洪迈的《夷坚志·傅九林小姐》中所记叙的林小姐便是一位乐妓。至清代仍有此称呼,只是不再广泛。赵翼在《陔馀丛考·小姐》中写道:"今南方搢绅家女多称小姐,在宋时则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耳。"可见至清代"小姐"

著录项

  • 来源
    《语文月刊》 |2003年第4期|16-16|共1页
  • 作者

    李通海;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G634.3;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