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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业务推广行为 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解读《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若干禁止性规定

         

摘要

<正>2018年1月31日,全国律协《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正式颁布实施。《规则》颁布后,引发了律师行业的关注和热议,有很多律师同行包括关心律师行业发展的学者对其多有解读。据笔者所见,关注者的解读大多切中《规则》起草时的本意和重点,但也确有一些误读和需要进一步解释的问题。《规则》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了十五项针对业务推广内容的禁止性规定,这些规定与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的业务推广行为直接相关,也最受关注。笔者特撰此文,解读《规则》中受到普遍关注的若干禁止性规定。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18年第3期|74-75|共2页
  • 作者

    吴晨;

  • 作者单位

    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律师制度;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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