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 >两岸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制度之比较研究

两岸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制度之比较研究

         

摘要

海峡两岸之民事诉讼上诉制度,差异颇大.本文拟从比较法学之观点,将二者做一简要评析。两岸上诉制度首要之差异在于审级,大陆方面为二审四级,台湾方面为三审三级;其次在上诉期间、上诉主体、上诉裁判费、上诉之法定程序、上诉审理范围、上诉之判决、上诉之反拆、附带上诉、上诉之撤回与舍弃等方面之相关规定上,二岸亦颇有不同。“上诉”为民事诉讼法最为重要之诉讼行为之一,经由本文之介绍,亦可对两岸民事诉讼制度之整体差异,获得相当程度之认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