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华夏文化》 >金鸡、青衣与赦免

金鸡、青衣与赦免

         

摘要

我国古代的赦免制度是以减轻或免除罪犯刑罚为主要内容,兼及蠲租、封赏等方面的一种社会制度。它产生于夏、商,周三代之时,《尚书·尧典》有“眚灾肆赦”,即因为过失或不幸而犯罪可以得到赦免。《尚书·吕刑》又说“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指的是断狱定案有疑难时,根据罪疑惟轻的原则,从而赦免。由此可以看出,赦免制度产生初期,针对的是一人一事特殊情况。三代而降,赦免制度随着历史的演进,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例如名目渐多,有遍及天下的大赦,有只限一州一路的曲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