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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干重要问题论略

         

摘要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行为可以出现在侦查阶段.其中,认罪行为包括主动供述罪行和概括认罪,认罚行为主要是嫌疑人对未来可能受到之刑罚的自愿接受.侦查机关须详尽记录嫌疑人认罪认罚表现,并做好程序衔接工作.但是,认罪认罚行为的认定只能在后续诉讼阶段进行,且侦查阶段不适用从宽协商.侦查阶段的认罪与认罚不要求具有同步性.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对侦查工作产生全面影响,因此,结合侦查工作的具体方面,对主要影响加以分析与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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