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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存义理——朱长文『书有义理』观论析

         

摘要

朱长文所倡导的『书有义理』应含有三层涵义:一是指造字原理与规则,主要指传统的『六书』构字法;二是指按照造字规则书写规范的文字,通过正字、正体,达到书法楷正的标准;三是借书法楷正,改变时人不善楷法的现状.朱长文强调、推崇书之义理,是从书法的实用功能出发,彰显书法强大的社会教化作用.『书存义理』与『经艺之本,王政之始』 『翼经卫道』的思想一样,体现着儒学在书法艺术领域的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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