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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双反”十大问题之七:对应诉企业生产要素报告方法百般刁难

         

摘要

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在针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企业反倾销调查时,美国商务部采用结构价格方法确定它们的正常价值。据此,美国商务部不考虑被调查企业的实际成本,而是根据它们的生产要素和替代国价格的方法确定其产品的正常价值,最终确定相关企业是否构成倾销和具体的倾销幅度。这里的生产要素一般包括:(1)原材料(包括包装材料)数量;(2)劳动工时(包括直接工人工时、间接工人工时和包装工人工时);f31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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