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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行动方案

         

摘要

由交通部和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示范工程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于2003年12月5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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