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城市金融》 >工商银行建阳县支行对下轮企业承租提出八点意见

工商银行建阳县支行对下轮企业承租提出八点意见

         

摘要

一、建立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制度1、国营工业企业或集体企业均按税后留利的10%或按生产发展基金的30%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国营工业企业超承包基数多留利润中的生产发展基金部分,也应拿出40~50%用于补充自有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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