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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涉反通知义务案二审落槌

         

摘要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美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询公司”)与江苏苏州美伊娜多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伊娜多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改判认定三方均存在过错,美伊娜多公司、淘宝公司和美询公司各承担50%、30%和20%的责任,并判令淘宝公司限时恢复涉案淘宝网店的积分和保证金。至此,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涉反通知义务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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