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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官的“道”与“术”

         

摘要

《道德经》有言:“惟道是从”,意思就是说,做人做事,只须遵从准则坚持心中的道义。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官,我们是人民权利的守护者,这就是我们心中的“道”;而业务能力和审判经验则属于“术”。我们要认真处理好“道”与“术”的关系,不要忘记我们为什么出发,为什么担任法官,必须时刻牢记法官是人民权利的坚决维护和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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