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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地法院院长圆桌共话新时代“枫桥经验”之三 借鉴“枫桥经验” 推动双赢多赢共赢

         

摘要

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是现代化审判理念的重要内容,与“枫桥经验”同向而行。特别是在办理行政、破产、执行等案件时,人民法院尤其要坚持这一理念,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司法实践中,如何借鉴“枫桥经验”,更好助推相关工作开展?就相关话题,本刊邀约来自广西柳州、吉林长春、内蒙古锡林郭勒、上海浦东的4位法院院长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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