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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商标保护地理名称实务探析

         

摘要

<正>众所周知,普通商标的名称中是不能带有县级以上地名的[1],业内通行的处理方式是通过当地的商、协会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形式进行提交。而成立商、协会需要报备上级主管部门、拥有一定人数的创始会员、召开会员大会等等,流程繁多。在集体商标申报的时候又要额外提供管理规则、成员名单之类的材料。证明商标的手续材料更为复杂,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其指定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冗杂的材料及漫长的流程足以让人望而却步。

著录项

  • 来源
    《中华商标》 |2021年第7期|62-63|共2页
  • 作者

    吕冲;

  • 作者单位

    广东联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商标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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