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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条款的理解

         

摘要

<正> 新修订的《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与原商标法律不同的是,《商标法实施条例》未明确规定哪些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只在第4条中明确: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著录项

  • 来源
    《中华商标》 |2003年第11期|27-28|共2页
  • 作者

    吕志华;

  • 作者单位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商标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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