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三峡论坛》 >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立法问题探讨

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立法问题探讨

         

摘要

电动自行车管理作为一种地方性事务,属于宜昌市有地方立法权限的事项范围,而且鉴于一省之内各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并不处于同一水平和要求,管理方式也各地不一,比较而言,更适合由设区的市而不是省级的立法主体来立法。由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多种行政行为,其牌照管理的方式属于新增行政许可,应该通过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立法,而非地方政府规章。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