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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者必须带头接受监督——四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摘要

<正>监督者带头接受监督,把信任和监督有机统一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之中,努力实现信任与监督的良性互动。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专门机关,不仅要履行好监督职责,更要带头接受监督。只有自己主动接受监督,才有资格要求他人自觉接受监督。只有经得起监督,才有底气监督他人,指出并纠正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不是凭空而来,是建立在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长期了解基础上的,了解的途径是监督,信任来源于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信任。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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