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财政》 >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关于1991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实施办法

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关于1991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实施办法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1991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大检查的步骤。分为宣传发动、单位自查、重点检查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各地区、各部门对每个阶段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