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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几点思考

         

摘要

在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近年来一些省纷纷试行由“市管县”改为“省管县”,如湖北、湖南、辽宁、吉林、江西、安徽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已明确指出:“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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