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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灾后重建质量与效率的基本保障

         

摘要

目前汶川地震灾区正在全面恢复重建。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明确提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政府主导”不仅要求政府必须加强对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性资金的引导和财税政策等扶持政策的跟进,实现灾后重建的又好又快发展,这既是公共财政保障之责,也是公共财政调控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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