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财政》 >松滋市对罚没物资实行公开拍卖上缴国库

松滋市对罚没物资实行公开拍卖上缴国库

         

摘要

今年以来,湖北省松滋市财政部门强化对罚没物资的收缴和管理,及时追缴执法机关的罚没物资。执法单位根据各种物资不同的保存期限,分期分批上缴财政部门,由中介服务机构对其进行评估,确定底价后,公开实行招标拍卖,今年从一月至目前,共收缴罚没款、物1400万元,全部上缴了国库,比去年同期上升20%。松滋市明确规定,罚没物资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调换、私分或擅自处理。罚没物资的变价收入同样属于国家所有,必须全额上缴国库,严禁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