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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经营活动应尽量签订书面合同

         

摘要

[案情]北京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向北京某塑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塑胶公司”)购买了一批聚碳酸酯饮水桶,货款金额为280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贸易公司向塑胶公司支付金额为28000元的转账支票一张,支票的收款人一栏未填写.但因转账支票空头,被银行退票,塑胶公司多次要求贸易公司支付货款28000元,但贸易公司一直未支付.塑胶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贸易公司支付货款28000元,并按人民银行逾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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