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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地产调控的六点建议

         

摘要

1.调控房地产要以增加住宅有效供给为主导目标把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作为调控房地产的主要手段,有利于防止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但要支付极高的社会成本,也许难以达到目标。历史经验证明,通过控制某种商品价格以平衡市场供求关系,除了在非常时期(突发事件)作为临时性应急措施具有必要性以外,似乎没有成功的先例。改革开放前,我国粮、油、肉、蛋、奶等食物必需品价格控制了20多年没有解决供给不足问题,放开市场价格之后才有了今天的富足;我国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如果不放开价格,恐怕至今仍然是少数家庭的奢侈品。控制某种价格并不能相应控制该种商品生产要素价格;没有价格的吸引,就没有较多的相关生产要素进入,也就没有有效供给的增加。供给的增加是价格稳定的基础。因此,在住房供给不足的现阶段,我国房地产调控的主导目标应是通过政府掌控的公共资源以及相应的利率、税率等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多建房、建好房(节能、节地、环保、耐用)、提高房屋性价比平衡市场供求关系,为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提供物质基础。2.调控房地产的重点应集中在市场失灵领域房地产开发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一地开发要求相关市政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跟进,并拉动周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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