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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岛旅游地海洋旅游资源非使用价值支付意愿偏好研究——以山东庙岛群岛、浙江舟山群岛和海南三亚及其岛屿为例

         

摘要

运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基于黄渤海区——山东庙岛群岛、东海区——浙江舟山群岛和南海区——海南三亚及其岛屿的6 426份问卷调查数据,研究了我国公众对保护海洋旅游资源非使用价值支付意愿的偏好。结果表明:①公众保护庙岛群岛海洋地质遗迹、舟山群岛海洋文化、三亚及其岛屿珊瑚礁旅游资源非使用价值的平均支付意愿分别为251元/人、359元/人、266元/人,消除样本组之间受访者的性别、年龄、学历、收入等人口社会特征差异,调整后的两个平均支付意愿分别为245元/人和271元/人、360元/人和353元/人、258元/人和257元/人。②公众保护庙岛群岛海滩、舟山群岛海滩、三亚及其岛屿海滩旅游资源非使用价值的平均支付意愿分别为201元/人、298元/人、250元/人,消除样本组之间受访者的性别、年龄、学历、收入等人口社会特征差异,调整后的两个平均支付意愿分别为205元/人和219元/人、299元/人和279元/人、257元/人和241元/人。③公众保护海洋相对稀缺型旅游资源(海洋地质遗迹、海洋文化、珊瑚礁)非使用价值比保护海洋相对充裕型旅游资源(海滩)非使用价值的平均支付意愿高。④公众保护海洋人文旅游资源(海洋文化)非使用价值比保护海洋自然旅游资源(海滩、海洋地质遗迹、珊瑚礁)非使用价值的平均支付意愿高。本文揭示了我国公众保护海洋旅游资源非使用价值的偏好,为海洋旅游资源非使用价值在我国的存在提供了实验证据,同时为在我国海洋旅游资源保护或恢复工程成本—收益分析中考虑非使用价值起到了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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