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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药品库存周转率的计算方法探讨

         

摘要

目的:探讨药品库存周转率的计算方法。方法按《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简称《标准》)对药品库存周转率的要求,根据周转率计算公式和ABC分类管理法,分别按单个药品达标品种数、85%的销售金额及85%品种数累计分析医院药品的库存周转达标情况。结果以单个药品达标品种数计算,合格率为38.81%(不达标),若要达标,药品管理工作量会增大,且有引起断货的风险;按85%的销售金额计算,库存周转天数为10.33 d(达标),但剩余15%销售金额的药品占库存金额比率较大(35.41%),未充分考虑库存金额的影响;按85%品种数累计计算,库存周转天数为11.96 d(达标),品种数、销售金额及库存金额均在标准内。结论按85%品种数累计计算药品库存周转率,医院药品库存周转率计算更合理、操作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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