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专利与商标》 >2019年《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三十二條對侵害商業秘密案件審理思路的影響

2019年《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三十二條對侵害商業秘密案件審理思路的影響

         

摘要

自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以下簡稱“《反不正當競争法》”)第十條明確將商業秘密作爲法益保護以來,商业秘密案件一直是人民法院審理反不正當競争案件的重要類型,且由於商業秘密案件具有不同於一般知識産權案件的特殊性,長期以來,司法實踐一直在積極探索商業秘密案件的審理方式,亚形成了相對固定的審理思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