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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音乐管理应顾及草根需求

         

摘要

针对部分网络音乐产品格调不高,侵权盗版、非法链接等侵犯知识产权现象突出等问题,2006年底文化部出台了《文化部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今后,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传播的网络音乐产品,必须经文化部批准进口或备案:网络音乐企业对不以营利和商业营销为目的的网民自行模仿、编创和表演的音乐产品要加强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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