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资虽已代付,欠薪逃匿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工资虽已代付,欠薪逃匿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摘要

编辑,你好:我丈夫开了一家超市,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欠下大笔货款及员工的工资。5个月前,在被行政部门责令向11名员工支付13万余元欠薪后,我丈夫悄悄将超市转让给他人,然后携带转让所得款项藏匿在外。此后,我丈夫的好友肖某未与我丈夫联系,代付了全部欠薪。可是,法院近日仍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我丈夫判处了刑罚。请问,他人已代付欠薪,我丈夫为何仍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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