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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与信息提供方不属于劳动关系

         

摘要

编辑,你好:我通过网上招聘入职某代驾公司工作。签订的《代驾协议》约定我作为该公司的代驾司机。公司按20%收取信息服务费,提供服务成单后公司从预存款中扣除服务费。此外,公司还为我提供了专用的代驾工牌、工服。工作7个月后,我结束了与该公司的代驾关系。我可否以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是否支持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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