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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机关未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工伤认定如何处理

         

摘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规定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对于有权机关没有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该如何作出认定呢?本案分析,可供借鉴。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医疗保险》 |2016年第12期|66-67|共2页
  • 作者

    徐华蕾;

  • 作者单位

    成都市新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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