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江苏省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诉江苏K光学眼镜公司固体废物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江苏省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诉江苏K光学眼镜公司固体废物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摘要

cqvip:基本案情 K公司是江苏省丹阳市一家生产树脂眼镜镜片的企业。2006年,丹阳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作出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认定,当地眼镜生产加工企业因树脂镜片磨边、修边工段产生的树脂玻璃质粉末废物为危险废物HW13。2014年4月至7月期间,K公司将约5.5吨该类废物交给3名货车司机,倾倒于某拆迁空地,造成环境污染。丹阳市环境保护局对污染场地进行初步清理,将该废物连同被污染的土壤挖掘并予以保管。镇江公益协会提起诉讼,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17年第9期|104-107|共4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