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外汇》 >完善资本市场操作指引

完善资本市场操作指引

         

摘要

经外汇局审核批准后,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进行本外币转换,但转换金额应与其开展的外汇业务规模相匹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