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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 第12号

         

摘要

cqvip: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2016年第81号公告,本年度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放行手续的煤炭)。本公告自2017年2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17年第18期|P.17-17|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426.21;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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