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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摘要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地机电办,各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为了完善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国摩托车产品的出口,外经贸部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2001年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原《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现将修订后的《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实施细则》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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