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

         

摘要

<正> 近年来,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原木中截获大量的林木有害生物,根据我国专家进行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其中多数是检疫性有害生物。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进口原木传入豫国,保护我国森林、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进口原木的检疫要求公告如下: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01年第12期|19-19|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海关总署;

    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生产行业管理;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