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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11月2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署长倪岳峰2018年11月23日(稿件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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