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 第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 第73号

         

摘要

<正>为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关于"海关可以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有关资料"的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推广实施商品归类资料提交无纸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通过海关有关系统提交商品归类所需的资料。具体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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