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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节选)

         

摘要

一、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中央设立的5年过渡期内,民政部门要从工作机制、发展规划、政策举措、服务对象、考核机制等方面,保持支持、激励、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聚焦全面加强巩固拓展社会组织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引导社会组织在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发展壮大脱贫产业,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增强脱贫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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