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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认定

         

摘要

<正>近几年来,虚报注册资本现象非常严重。由于《刑法》第 158条对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规定较为笼统、内涵有些模糊抽象, 而相关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公、检、法对该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故意、客观要件等在认识上存在分歧。犯罪主体的认定 1995年全国人大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是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或个人,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158条没有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刑事警察》 |2005年第4期|58-60|共3页
  • 作者

    袁小萍;

  • 作者单位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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